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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 再相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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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,臨近關門時間,斯坦福大學圖書館裏看書的人已經寥寥,只剩三三兩兩。在圖書館勤工儉學的阿雯倒也不急。先收拾了自己的東西,而後四處看看,時不時理一理書架上傾斜的書。

待到差不多,背上背包,坐到還在專心看書的一個女孩身邊,用胳膊肘碰了碰女孩,笑說:“暮大小姐,都快要當新娘子了,還這樣用功?”

女孩將頭從書中擡起,伸了個懶腰,一陣慵懶。“唉,結婚歸結婚,畢業試還要準備的呀。我不想兩手空空回香港。”

隨即四周看了看,驚訝:“就剩我一個了?耽誤你收工了,我們一起走呀,我請你吃宵夜。”

唐人街粵菜館,吃宵夜的華人很多,很是熱鬧。

女孩面前放著一晚雲吞面,卻沒有多少胃口,一手托腮,一手用勺子百無聊賴地翻搗著面湯,偶爾送一小口面到口中,然後繼續發呆。

阿雯伸手在她眼前揮了揮,“怎樣?心情不好?是不是想未婚夫了?才離開多久,就這樣想了?”

女孩瞬間回神,輕嘆了嘆氣。“唉,我是覺得,剛畢業就結婚,會不會有點早。”

阿雯翻了個白眼,扶額長嘆了一聲氣。

要問阿雯這輩子最羨慕的人是誰,怕就是眼前的這個叫暮暮的女孩。

來自香港的中產家庭,父母是公職人員,皆在警署任高級警職。女孩的性格溫柔恬靜,也不乏主見。不算特別漂亮,但清秀可人,讓人看著極為舒服。關鍵是身邊還有一個愛她至極的男友,從她剛一進校便對她窮追不舍,她惶然了幾個月下不了決心。在詢問了身邊親密朋友同學的意見後,才扭捏接受追求。

她的這個男友是學校風雲人物,短短幾年高學分完成兩個學位,說是最出色的華人學生不為過,最難得的是,和暮暮一樣,也來自香港,家境富貴兩全,據說是香港四大家族之一。這些不是重點,關鍵是他的家族極其開明,對女方家庭極為尊重,雙方父母初次見面便一見如故,後來經常相約見面,據說兩位父親經常相約下棋。

男孩對她的深情。事例若是列在紙上定能繞大學城百周不止,一些經典事跡在中外學生中傳為美談。一個和他同年進校與他關系密切的外國學長每每提到他,總要充滿“鄙夷”地大驚小怪:哦,堯是個怪人,從來對其他女人不感興趣,整天圍著女朋友轉,他一定怕女朋友的,一定是的。

依阿雯看,其實真正的怪人應該是暮暮。因為即便這樣,她還成天唉聲嘆氣,對這個不滿意,對那個滿懷遺憾。

她說她其實想和父母一樣當警察,她喜歡拿槍,可惜父母不讓她選擇這條路,硬讓她像所有的乖乖女一樣,學習文科史學。而她確實也是乖乖女,不會真的忤逆父母。所以她認真念書,一路考最好的中學,最好的大學,直到來到美國留學。可業餘時間她最喜歡看那些警匪劇,來滿足自己對警察職業的幻想。每每看到這些劇,她都說,她感覺她對這個職業很熟悉,她上輩子一定是做警察的。

談到婚紗,她甜笑著,從包裏拿出薄薄的平板,翻出婚紗頁面遞給阿雯。阿雯顧不得手中口裏的面線,只連連驚嘆,婚紗照裏最顯眼的倒不是一身潔白的新娘,而是帥到讓人移不開眼的新郎。

阿雯將平板扔還給她,恨恨說,老天為什麽將好事都統統給了一個人。

暮暮做了個鬼臉,一絲羞怯。“難道你的阿琛不好?”

“當然好,但是沒有你的那位有型。對了,這次假期回去見了他的整個家族,也順利過關,那定好婚期沒有?”

聞言,她的表情瞬間凝滯,微微垂落的眼睫下頓透出恍惚。

她又開始無法自控地回憶和他的家族見面的場景。那次見面,見到了一個她從未有見過,但是卻聽說過無數次的人,她未婚夫的弟弟,也是她未婚夫口中的“怪人”。她未來公婆每每提之,語氣總是又疼愛又嗔怪,因為他們的這個二兒子很古怪,也很少回香港。

據說偶爾回一次香港,他最先去的地方,必是墓園。在墓園,他總要定定坐在某一處,一言不發地傻傻坐著。

聽說他小時候曾有次大哭大鬧一定要來這裏,來到這裏後,指著某一處,自言自語:“我曾經死在這裏。”

她不會忘記和他初見時,當觸及到他那雙飽含覆雜和憂傷情緒的淡淡的眼眸時,她心頭泛起的驟然一痛。而後,她就再也忘不掉那雙眼眸,似曾相識的眼眸。

更讓她不安的是,他開口問她的第一句話是:“你好不好?”

她感覺,冥冥中,她好似和他在哪裏見過,可怎麽都想不起來。

此刻手機短訊提示音打斷了她的恍惚。她定定神,翻看了看手機,眉眼頓時凝著彎彎笑意。“真是的,他說他來美國了,說是給我驚喜,其實應該是驚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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